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李青山)隨著社會婚戀觀念的轉變,情感咨詢服務成為了一種近年新興的服務形式,但國家對這一領域的服務規范和標準并未規定,相關行業標準也尚未出臺。3月15日,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消委會發布一條關于情感挽回服務案件,消費者張先生購買了某商家的情感挽回服務,發生消費糾紛后能夠找到涉事的經營者,但消費調解仍然不成功。
消費者張先生向廣州市白云區消委會投訴,稱其花費5000元向某商家購買情感挽回服務,為其挽回前女友。一段時間后,張先生感覺服務人員態度很差敷衍了事,服務效果不明顯,在商家推薦下,又付費1萬元購買其他高級導師的情感挽回服務。但張先生的前女友在張先生第二次購買服務后的一個星期內領證結婚了。消費者張先生認為商家并未實現其情感挽回目的,要求退款遭到商家拒絕。
廣州市白云區消委會接到投訴后,前去調查了解,在查看雙方合同時,發現并未約定具體退款條件,且對服務質量各執一詞,經多次調解,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協議,投訴調解不成功。
目前,國家對情感咨詢服務這一領域的服務規范和標準并未規定,相關行業標準也尚未出臺。并且,消費者和經營者對服務質量、效果很難形成統一的認識,雙方容易發生糾紛。
白云區消委會呼吁,作為經營者,應當樹立正確的價值理念,恪守誠實守信的商業道德;認真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把消費者的九項權利落實落細;杜絕虛假宣傳和虛假承諾,杜絕各種形式的營銷噱頭和“套路”;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努力通過過硬的專業技能和暖心服務贏得消費者的真心信賴。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行業持續發展、健康發展。
白云區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情感挽回服務時,不要盲目輕信這類情感咨詢公司的網上宣傳和口頭承諾,應理性分析了解該公司的資質和聲譽,并簽署書面合同,詳細約定明確服務內容和所要達成的結果。同時消費者要注意保存收據、錄音截圖等憑證,以便日后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