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記者李洪濤)物業服務水平的好壞,直接決定市民的生活品質。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因為小區的物業服務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而煩惱。
今年初,長春市消協接到家住吉森漫樺林小區王女士的投訴稱,自己開著新購車輛進入小區地下車位,當車開到卷簾門處,感覺車右側要刮到卷簾門門框,便放慢車速入庫。然而,卷簾門突然自動落下,王女士趕緊踩剎車,并電話聯系了小區物業公司。隨后,一位物業保安人員來到現場。王女士詢問是否刮到了車,保安回答“沒有”。保安打開卷簾門后,王女士松開剎車,車動了一下。這時,卷簾門第二次落下,正好砸到車的前機蓋處,導致新車前機蓋處出現一排劃痕。
當晚,物業管家、保安隊負責人與王女士一起查看了監控錄像回放,并征求王女士處理意見。次日下午,物業管家和物業經理同王女士就此事進行溝通,物業經理看完監控視頻后表示,此事物業公司沒有責任,是王女士操作失誤導致新車被砸。而王女士則認為,卷簾門是自動感應的,在車輛沒有過去前,卷簾門不應落下。
接到投訴后,長春市消協工作人員找到物業經理了解情況,物業經理依然認為是王女士駕車操作失誤導致。
據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鐘萍介紹,當前,消協受理的反映物業服務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收費問題和物業服務質量。從王女士反映的問題來看,卷簾門是在沒有車輛剮蹭和任何外力的作用下,自動落下砸壞車輛,由于物業未盡到管理責任,應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即使地下車位入口卷簾門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作為物業服務第一責任人,也應該先承擔責任,再追償解決其他問題。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第三十五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回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