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銀川訊(朱云俠 記者徐文智)記者近日獲悉,為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壓實零售企業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責任,今年以來,寧夏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充分發揮藥品智慧監管平臺作用,融合線下檢查、線上檢查、企業自查,對“陽光藥店”實施智慧化“陽光”監管,持續推進藥品監管信息化建設。
據了解,該局對照“陽光藥店”驗收標準,對523家藥店開展現場驗收,對符合“陽光藥店”建設標準的企業,及時納入陽光藥店系統進行管理,符合驗收標準的納入“陽光藥店”達標企業。截至目前,全市523家藥品零售企業納入系統管理,納入率100%,達到陽光藥店建設標準484家,達標率93%。對已達標的“陽光藥店”進行跟蹤復查,重點對店容店貌臟亂差、設施設備不符合規定、人員配備達不到要求、廣告宣傳誤導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檢查。目前,抽查和復查65家次,8家藥店不符合項超過3項,不再符合“陽光藥店”標準,從“陽光藥店”系統名單中移除,并責令限期整改,確保“陽光藥店”高質量動態運行。
該局充分利用智慧監管手段,通過“陽光藥店”系統,創新線上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問詢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采取電話提醒告誡、書面告知、限期整改等措施,不定期對全市陽光藥店隨機抽查,主要監測經營企業資質、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溫濕度設備綁定、藥師打卡、含麻藥品銷售、處方上傳、近效期藥品銷售等情況。今年第一季度,該局對隨機抽取的38家“陽光藥店”實施線上監管,發現部分企業存在藥品經營許可證上傳有誤、從業人員健康證過期、溫濕度設備未綁定或溫濕度不達標、藥師打卡率較低等違規行為,對15家企業違規行為采取電話和系統告誡措施,并落實風險和信用記分,督促企業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整改到位率100%。
該局還督促藥品零售企業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開展全面自查,重點針對藥品購銷、藥品儲存、執業藥師是否在崗、處方藥銷售等方面問題建立“主體責任清單”和“風險隱患清單”,同時,對照“陽光藥店”系統中產生的相關數據,查找問題原因,及時報送整改報告;督促藥品從業人員主動宣傳“陽光藥店”功能,引導顧客現場掃碼下載“陽光藥店app小程序”,提高陽光藥店的社會知曉率和公眾端使用率,不斷強化經營主體責任意識,提升藥品零售規范化和標準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