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羅珺,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檢察官,她通過扎實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力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用實際行動詮釋了新時代女檢察官真摯、熾熱、無悔的為民情懷。
羅珺正在研究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資料。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徐文智)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檢察官羅珺始終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頭,勤于思考、善于學習、勇于實踐、敢于創新,針對消費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權益的易發、頻發、多發事件,以及易引發社會糾紛的問題,通過扎實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力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用為人民司法的實際行動,詮釋了新時代女檢察官真摯、熾熱、無悔的為民情懷。近年來,羅珺先后多次被青海省檢察院評為先進個人,并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
樹立創新思維 拓展消費維權新路徑
2020年底,青海省消費者協會與青海省檢察院多次溝通交流,就不斷加強協作達成初步共識,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羅珺主動請纓,在與青海省消協充分交流、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關于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做好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并在雙方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提出設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檢察室的工作構想。
2020年11月12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檢察室在青海省消費者協會掛牌成立,這是全國首家“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檢察室”。該創新做法被寫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省消協報送的《推行“兩室一會一團”新模式,構建消費維權共治新格局》中,榮獲市場監管總局、中國工商出版社主辦的第三屆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社會共治政府類十大優秀案例。在檢察室運行期間,羅珺多次參與青海省消協、省檢察院組織的案件線索分析研判會、線索討論會,不斷提高檢察室的運行實效。
踐行為民理念 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
2021年1月,西寧市部分市民反映,在辦理公交卡時需繳納押金,但是退卡時無法退還押金。為調查清楚相關問題,羅珺與同事先后走訪青海省發改委、老齡委、民政廳、西寧市交通局、財政局、公交集團等單位,最終查明公交企業不及時退還公交卡押金及私自收取老年人公交卡保險金的行為,損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有效維護市場秩序,羅珺與同事一起討論,將該案作為消費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支持起訴案件,并協助青海省消協共同辦理。
因該案涉及行政部門多、時間久,辦理案件過程中通過探索訴前公開聽證、咨詢論證等多種辦案模式,敦促公交企業對無損壞的公交IC卡按程序退還押金,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在立案辦理公交卡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過程中,羅珺與辦案人員還查明青海省殘疾人享有的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優惠政策一直未予落實。在充分了解殘疾人消費者免費乘車的相關政策依據及落實情況后,她與同事認真商議,并將此案作為公益訴訟案件立案審查。辦案中,羅珺積極組織相關單位召開“保障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工作推進會,討論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的相關事宜及殘疾人免費乘車實施方案,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通過辦理該公益訴訟案件,實現了青海省持證殘疾人免費乘車在西寧市全覆蓋,保障了特殊消費群體的合法權益。
辦好“關鍵小案” 詮釋為民維權“大情懷”
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也是消費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根基和保障。近年來,羅珺先后指導和協助市州、縣區檢察機關辦理食品安全、網絡餐飲等領域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50余件,積極探索在食品藥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中提出懲罰性賠償金請求。這些案件雖然涉案金額不大,但都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關鍵小案”,起到了辦理一件、警示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在辦理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時,新情況新問題多,消費糾紛錯綜復雜,羅珺深知普通消費者維權難度較大,相比商品生產者、銷售者、服務提供者,消費者一般處于弱勢地位。在辦案中,她特別注重依職權調查,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最大程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0年7月,西寧市破獲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7億元的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白酒的特大侵權案件,涉及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羅珺在第一時間考慮到該行為可能對消費者造成的影響,提出在追究各涉案人員刑事責任的同時,讓其對眾多消費者承擔應有的民事賠償責任的辦案思路。因為沒有太多先例可循,在案件辦理中出現很多值得探討的問題,如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中,檢察機關是否有權提起公益訴訟?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侵犯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在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中,檢察機關是否可以提出懲罰性賠償的訴訟請求?針對庭審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她與辦案團隊之間展開激烈的案件討論,從法理、情理各方面展開分析,最終認為經營者生產、銷售假冒產品,在對購買該產品的消費者個人造成私益侵害的同時,還會對不特定的消費者造成公共利益的侵害,亦會破壞公平交易的市場秩序,檢察機關應當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公益訴訟。
羅珺通過對案件問題進行歸納、分析,理清思路,最終提出懲罰性賠償訴請,以增加犯罪嫌疑人違法成本,有效警示和制止類似不法行為。該案依照管轄權交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辦理,她主動要求對案件全程跟蹤指導,做了大量深入細致的工作。目前,此案大部分被告已自愿就其侵權行為在省內媒體公開道歉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該案在以檢察公益訴訟的方式維護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以最快速度教育警示生產者、銷售者,營造了誠信經營的營商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