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壽險)及人保壽險柳州市分公司存在8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分別處以罰款435萬元、50萬元。時任人保壽險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原俊等7人因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均受到警告處罰,共計罰款76萬元。
據了解,人保壽險及其柳州分公司存在的違法違規事實有8項,包括團單加保未確認應收保費和保費收入;長期險超寬限期應沖回未沖回應收保費和保費收入;通過業務展期方式變相銷售已停售保險產品;通過后臺修改核心業務系統數據;意外險手續費率超預定附加費用率;養老年金保險實際紅利分配方式與備案不一致;補充團體醫療保險協議收益率超保險合同約定;委托無資質機構開展保險代理業務等。
值得注意的是,1月3日,人保壽險連云港中心支公司也收到罰單。處罰公開信息表顯示,因銷售誤導、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虛假承保、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監管規定開展許可證公示、對公司員工不當營銷宣傳行為管理不到位、未在規定時限內及時注銷執業登記等違法違規行為,金融監管總局連云港監管分局對該公司處以警告并罰款60萬元。該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孫曉東等人也不同程度受罰。















